韶关学院高职高考本科试点是怎样进行的?
2020-04-26 11:16:13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评论:0 点击:
韶关学院2020年“中职升本科”试点工作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因疫情原因,已延期)
韶关学院2020年“中职升本科”试点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我校2020年本科层次招收中职毕业生继续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方式。
一、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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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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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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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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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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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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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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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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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招办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护理、化学或生物技术基础之一)或取得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中医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非上述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不能参加本专业本科层次的录取。
我院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
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护理学专业考生相同。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本科层次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科目,包括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以及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与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报名考试相同。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总分达到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需在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我校。志愿填报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广东省招办通知。
本校将组织考生参加护理职业技能测试。
1.具体测试报名方法:考生可登录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韶关学院医学院校园网,下载本招生简章中附件1《中职学生报考护理职业技能测试申请表》,以电子版方式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照片、综合信息等内容(应确认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提供不实信息的责任和后果,签名处留空,待报到现场签名确认),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应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受理)。以“考生姓名+报考护理职业技能测试”命名,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直接发到指定电子邮箱(sgumczjk@163.com)报名。
2.测试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日- 2月27日16:00。
(二)考核资格名单确定
由韶关学院医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择优方式,按照不超过录取计划的3倍确定考核人数。
预计公布名单时间:2月27日20:00前。
特别提醒: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2月28日15:00前通过电话联络招生办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
(三)考核
1.考核分理论和操作考试。
(1)报到时间:2020年3月1日8:00—9:00。
报到时提交测试申请表(自行张贴好小一寸正面半身相片)和以下材料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各一份:①身份证;②高职高考成绩单;③专业技能课程合格证书;④毕业证书(将于2020年毕业的应届考生应提供现就读中职学校的证明),并现场在测试申请表上的诚信承诺书签名。
(2)理论考核时间:2020年3月1日9:00—9:30。
(3)操作考试时间:2020年3月1日10:00—17:30。
2.考核地点:韶关学院医学院英东科教楼。
(四) 护理职业技能测试费:执行粤价函〔2003〕12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收费标准,学生需缴交护理理论和职业技能测试费用共175元。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测试形式与内容:考核分小组进行测试,每组专家2名。测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组合、考场安排、考官组成均随机产生,以确保公平、公正。
详见附件2《韶关学院护理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考核成绩预计公示时间:3月5日左右。
四、录取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
本科批次院校遵循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45分,证书等级A、B、C、D、E分别折算为45、40、35、30、25计分;取得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折算为45计分。
五、监督管理
(一)护理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在韶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韶关学院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名单、入选名单及录取名单将分别在韶关学院招生信息 网、韶关学院医学院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四)韶关学院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六、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0年本科层次招收中职毕业生录取工作。
(二)本简章由韶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韶关学院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广东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地址:韶关学院医学院英东科教楼(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168号,邮编512026)
韶关学院医学院网址:http://www.sgumc.com.cn/
招生办电话: 0751-6915275,6915036,6915205。
监察科电话: 0751-6915255
电子邮箱:sgumcz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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