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参加广东高职高考要符合什么政策?
2019-06-09 17:25:30 来源:广东睿博教育 评论:0 点击:
随迁子女参加广东省高职高考
高中阶段户口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文)的规定。
规定中说明: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高职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规定中说明: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高职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在2019年高职高考报考官方文件中,也仔细说明了各条件要求:
1.三个“3”:其父亲或母亲连续三年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具有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2.两个稳定:其父亲或母亲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3.具体要求: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2019年高考的报名资格认定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8月31日。随迁子女考生提供联网打印的其父母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交有关部门审核、认定。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其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8月31日。随迁子女考生提供联网打印的其父母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交有关部门审核、认定。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其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建议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学生及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的高考报名,以免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