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广州就业或可领2000元?!还有这些补贴千万别错过!
2018-10-28 14:59:13 来源:广东睿博教育 评论:0 点击:
《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还归集了,“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就业和创业补贴。
日前,广州市人社局
《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下称“新规征求意见稿”)
正在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11月1日。
新规征求意见稿
有什么惠及毕业生的亮点?
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这些就业补贴
新规征求意见稿还归集了
“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类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可以享受到就业和创业补贴。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1500元
广州地区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或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
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补贴2000元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或将给予毕业生本人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
创业促就业将可获8项补贴
创业促就业也将可获8项补贴,包括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等等,这些补贴主要沿续了现有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涉及高校毕业生的补贴,
不再限制为广州市户籍生源。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
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
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
相关就业创业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或补贴400元/月
在此次新规征求意见稿中,
就业困难人员社区就业社保补贴
或将“回归”。
在新规征求意见稿中,“就业困难人员社区就业社保补贴”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同纳入“鼓励灵活就业类补贴”。
两类补贴标准和年限都统一了。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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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毕业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办理了就业登记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 400元/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台港澳居民可同等享受相应补贴
新规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港澳居民可同等享受新规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申请补贴时所需的身份证明,可使用台港澳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内地高校的毕业证及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